(网经社讯)3月24日,市场监管总局印发《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规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行为,发挥数据在平台经济治理中的关键要素作用。引导阿里、京东、拼多多、抖音、快手等平台企业合规经营,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效能,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。
在此背景下,数字经济新媒体&智库 #网经社 (WWW.100EC.CN)独家策划“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新动向专家解读”,邀请了包括泰杭律师事务所、正策律师事务所、申浩律师事务所、泽大律师事务所、中治律师事务所、企赋未来科技等专业律师、专家,共同探讨平台、商家、卖家等合规经营新要求。(详见网经社专题:https://www.100ec.cn/zt/wlhgy/)
对此,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、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律师在接受网经社独家专访时表示,
在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下,平台经济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,在为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的同时,也给监管带来了全新的挑战。《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的出台,可谓正当其时,为平台经济监管锚定了新方向。
一、应势而生:《办法》出台的时代背景
近年来,我国平台经济发展势头强劲,2023 年全国网络零售额飙升至15.4万亿元,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近30%。然而,快速发展的背后,各种问题也随之滋生。算法歧视、流量操纵等现象屡禁不止,这些问题借助技术手段愈发隐蔽,让传统监管手段捉襟见肘。与此同时,国家对数字经济治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,要求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。在此背景下,《办法》应运而生,它不仅是对《电子商务法》等法规的细化落实,更填补了数据报送制度的空白,旨在推动平台经济健康、有序发展。
网络交易的主要问题也十分突出。消费者权益时常受到侵害,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屡见不鲜,商家还会利用技术手段逃避监管。部分平台主体责任缺失,对入驻商家审核不严格,数据利用与隐私保护矛盾突出。此外,监管技术能力不足,传统人工核查方式难以应对海量交易数据,无法及时预警和处置风险。
二、创新驱动:《办法》的突破性举措及影响
《办法》的出台带来了一系列创新性规定。它首次明确了四类数据报送范围,并细化了报送时限与层级,为平台数据报送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。“最小必要”原则的引入,平衡了监管需求与平台发展的关系,既避免过度收集数据,又保护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。同时,《办法》推动穿透式监管与技术赋能,借助实时数据报送和大数据分析,实现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。此外,强调政务数据共享与社会共治,形成多方协同的治理格局。
《办法》的实施对平台经济发展影响深远。一方面,平台合规成本上升,需投入资源建立数据报送系统,中小平台面临较大技术升级压力。另一方面,推动平台从“被动合规”向“主动治理”转变,通过数据分析优化内部风控体系,重塑公平竞争的市场生态。
三、直面挑战:《办法》实施的痛点与应对之策
尽管《办法》亮点颇多,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。数据安全与隐私风险加剧,大量敏感数据集中报送,一旦泄露,将对商家、消费者和平台造成严重影响。不同平台执行能力存在差异,中小平台可能因技术和成本问题,难以满足监管要求。监管协同难题尚未解决,跨层级、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有待完善。此外,合规标准的模糊性也可能引发争议。
为应对这些挑战,监管部门、平台和第三方需协同发力。监管部门应加强技术能力建设,搭建统一数据处理平台,实施分层分类指导,并开展试点与反馈机制。平台需升级内控体系,引入技术工具,加强行业协作。第三方可通过独立审计和公众监督,助力数据治理。
四、多元视角:《办法》实施的多维思考
在《办法》实施过程中,还需关注法律与伦理的平衡,避免过度依赖数据限制平台创新。同时,可借鉴国际经验,如欧盟的“风险分级监管”模式,提升监管的精准性。从长远来看,《办法》的实施有望推动我国平台经济迈向高质量合规竞争阶段,为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提供中国方案。
《办法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监管进入“数据驱动”的新阶段。只要各方齐心协力,定能突破重重挑战,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,为全球数字经济治理贡献智慧与力量 。
专家介绍:董毅智律师,法律从业20年,拥有证券分析师、投资顾问、期货、基金从业资格。团队专注于金融诉讼、合规监管、刑民交叉及互联网领域,聚焦A股、港股、美股,致力于全球风险配置与投资者保护。多年来处理案件超3万件,挽损超10亿元,互联网十大公益律师。担任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员、浦东金融学会理事,为财新、华尔街日报撰稿,合著《互联网+产业风口》等。
网经社在消费维权、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,并得到有关部委、消协的肯定。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“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”,发布国内首份《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》;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、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“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”;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“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”调研课题项目;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、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,与《中国消费者报》举办的“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”座谈会上,发布《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》。2024年9月25日,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《消法》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,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参加,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。
2013年,网经社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《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》,并做主题报告;发起“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”,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》,推动国家工商总局、公安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。